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律师回复]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为你分别介绍其流程和手续: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需原件,用于证明身份及户籍信息。
- 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
-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内容,一式三份。
- 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离婚证。
申请
- 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 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审查与登记
-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准备材料
- 民事起诉状:需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
- 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如子女出生证明、双方抚养能力证明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证据等)。
立案
-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审理
- 送达:法院立案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答辩。
- 调解:审理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则继续审理。
- 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到庭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判决
-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若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