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房子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发现所属新建住房存在品质瑕疵问题,例如主体构造不合规格且经过严谨鉴定核实确认无误,那么您有权要求撤销该交易并全额退还购买款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九条规定,如果由于房屋及主体结构存在品质缺陷导致无法正常交付使用,或者即使房屋在交付使用之后,经专业检验机构验证依然发现其主体构造品质存在明显问题,那么作为购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解约请求以及附带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其它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参见该法令的第十条第一款。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房屋品质瑕疵对您的日常居住使用产生了严重不利影响,同样您也有着法律赋予的法定权益,包括选择解除合同以及获取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