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女方父母要求要怎样去离婚
[律师回复] (一)双方自愿离婚时,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协商好,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三十日冷静期过后,再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
(二)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如果只是因为达不到女方父母要求,通常不能作为法定判离情形,需要收集如分居满两年、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