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咨询一下 试用期中公司今天要求我打扫厕所卫生 因为我应聘的是文员我不同意 协商了三次也无果 主管还说我可以提离职 我说你们这种辞退是要给补偿金的 因为不是我自愿离职 主管说没有赔偿 还说我可以去仲裁她们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首先,您应聘的是文员岗位,打扫厕所不属于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其次,公司以此为由暗示您离职且拒绝支付补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再次与主管或更高层领导进行沟通,说明您的立场和法律依据,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看能否得到妥善处理。
3.?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工作岗位说明、与主管的沟通记录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所有与工作和此次纠纷相关的证据,以便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