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遇宅基地转让引发纷争,双方当事人应首先尝试相互协商加以解决;倘若当事人不愿意进行协商或调解,或者在协商与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定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