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里辩护人申请调取证据谁出示
[律师回复] 在刑事诉讼里,辩护人要是申请调取证据,证据该由谁在法庭上出示,得看证据的归属情况。这就像家里的东西,谁保管着,用的时候就由谁拿出来更合适。
要是辩护人申请法院向检察院、公安机关调取那些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收集的,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法院同意去调取后,通常是由检察院在法庭上把这些证据亮出来。这是因为这些证据本来就在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手里攥着,他们是这些证据的保管人。检察院这样做,也能更清楚地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证据的内容到底啥意思。
要是辩护人申请法院向其他主体,像证人、单位等调取新的证据,法院也同意了。等证据成功调出来,一般就由辩护人在法庭上出示。比如说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给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言,这时候辩护人就会在法庭上展示这些证据,用它们来支持自己的辩护观点。
法律建议:辩护人在申请调取证据时,要清楚不同证据归属对应的出示主体,提前做好安排。如果涉及检察院出示证据,要和检察院保持沟通,了解证据出示的进度和方式。对于自己要出示的证据,要整理清晰,在法庭上有条理地展示说明,让证据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