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律师回复] (一)首先明确基本规则,正常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这里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指注册登记地。
(二)若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一样,生产经营地可进行工伤认定;要是用人单位已在注册地给职工参保,注册地社保行政部门也能负责认定。
(三)针对劳务派遣职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伤亡,由劳务派遣单位担责,通常由其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体现了关于工伤认定申请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也就是明确了工伤认定案件的管辖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