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诉讼时效起算点怎样定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侵权行为诉讼时效起算点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这里“知道”很好理解,就是权利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也知道是谁干的。而“应当知道”是法律上的一种推断,就是按照一般情况和普通人的认知能力,权利人应该能察觉到自己权利被侵害了。打个比方,要是身体受伤了,当时就清楚是别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那从受伤那一刻就算知道权利受损害了。可要是当时没发现是别人侵权,后来经过专业诊断才确定,那就从确诊的时候开始算诉讼时效。
不过要注意,要是从权利被损害那天起超过二十年了,法院一般就不再保护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
另外,有些侵权行为是持续发生的,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侵权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像环境污染侵权一直持续,那诉讼时效就要从污染行为停止的时候开始计算。
给大家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发现自己权利可能被侵害时,要尽快去了解相关情况,确定侵权人。要是不确定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