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五证不全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面对开发企业未能及时取得“五证”之一的困境,首先,作为购房一方,不应盲目购买房产,以免日后出现因为相关证件不足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其次,若已购买或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已经缴纳款项并签署合同,那么得知真相以后同样可以向相关机构进行申请,寻求退房解决方案。并且,如果此时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协商,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前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甚至进一步向法庭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居民日常口中所谓的“五证”,实际上是指以下五项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证件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这两份文件,必须仔细核对,确保其真实性,一般来说,只要这两项证件齐全,基本上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购房者在查阅上述五证时,务必要求查看原始文件,复印件极易被人为篡改。在签订合同时,还需确认所预购的房产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以保证未来能够顺利地办理产权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