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故认定书,对方逃逸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刑事责任追究:若逃逸方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等情况,其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让逃逸方承担刑事责任。
(二)民事赔偿处理:凭借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向法院起诉逃逸方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费用。若保险公司以逃逸为由拒赔,由法院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判定。
(三)救助基金申请:若逃逸方未投保或无法找到保险公司赔偿,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费用。
(四)证据收集保留:注意收集和保留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