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高管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所面临的刑罚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包括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危害程度等等。一般而言,若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那么他们将被视为主犯,相应地,其所面临的刑罚也会较为严厉。然而,如果这些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提供诸如自首、立功或积极退赃等有助于减轻刑罚的情节,那么他们的刑期将会得到适度的减轻。通常情况下,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若涉案数额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那么他们将被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而对于那些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他们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