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再立案得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得满足相应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当事人申请再审,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来。
先说民事案件,存在下面这些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得再审。比如有新的证据能推翻原来的判决、裁定;原来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没证据支持;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主要证据没经过质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没法自己收集审理所需主要证据,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法院却没去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实有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该回避的审判人员没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没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非自身或代理人的原因没参加诉讼;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没发传票就缺席判决;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审理案子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再看刑事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的申诉符合这些情况的,法院要重新审判。像是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还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该排除没排除,或者主要证据间有矛盾;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审判人员审理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