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恶意转让股权损害债权人利益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运用债权人撤销权。当转让是无偿或低价且受让人知情,债权人向法院请求撤销,让股权回到转让前,确保债权能实现。
(二)主张股东担责。要求恶意转让股权的股东,在没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追究受让人责任。要是能证明受让人与转让股东恶意勾结,可让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注重证据收集。及时收集转让恶意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