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患病,可起诉外省女儿拿费用吗
[律师回复] 在生活里,要是母亲患病,而外省的女儿不肯支付母亲治病所需的费用,母亲是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的。从法律层面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责任。要是父母没了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艰难,就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赡养费。母亲生病产生的医疗费这些必要开销,女儿作为成年子女是有义务承担的。
就算女儿人在外省,也不影响母亲去起诉她。按照民事诉讼法,通常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母亲得去女儿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要是女儿住的地方和她经常生活的地方不一样,那母亲就要去她经常生活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母亲决定起诉时,得准备好一些关键证据。像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这些,能证明自己生了病,花了多少钱。还有能证明母女关系的材料也不能少。法院受理案子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比如母亲的病情到底多严重,治病花了多少钱,女儿经济状况怎么样等,最后确定女儿该承担多少费用。
给母亲的建议是,遇到这种情况别慌,先和女儿好好沟通,要是沟通没用再考虑起诉。起诉前把证据准备充分,这样维权更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