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预售合同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1.申请程序:申请人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所需的相关文件。窗口受理人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若资料不全或无法办理,则会向申请人发放《退件通知单》,将全部材料返还给申请人;而对于资料不足的情况,受理窗口将发出《补件通知单》,详细告知申请人所缺资料以及如何补充。
2.受理流程:若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料合法且齐备,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会为其开具《收件收据》,并将所有资料送至审批科进行进一步处理。
3.初步审查:审批科的经办人员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完成后,他们会将材料呈报给科领导进行审核。
4.审核环节:审批科负责人在对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后,如无异议,便会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
5.领取凭证:申请人可凭借《收件收据》前往相关部门领取已经加盖备案章的《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