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刑事拘留是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刑事拘留的期限被界定从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人员实施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这其中涵盖了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呈递批准逮捕申请的时间,通常情况下为3个工作日,但在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延长至1至4个工作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有可能延长至30个自然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