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现场逃了不是本人来处理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涉酒驾驶现场逃逸之后,是否能够替代处理的问题,答案必定是绝对否定的。这样的行为已然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并且很有可能造成更加恶劣的法律后果。酒后驾车逃逸这一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应视为极其恶劣而且性质较重的犯罪行为,明目张胆地逃避责任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只会让事情愈发恶化。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涉及交通违规的事件都必须有违法当事人亲自出面接受处理,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权代为承担或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