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餐饮公司和我们填了一年合同,安道理一个月结一次帐,但是都三个月给我们没有结账,压金10000元,我现在不想干,他们要扣违约金
[律师回复] 首先,餐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结账,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将合同中关于结账周期的条款、以及之前的交易记录等证据收集起来,这些能够证明餐饮公司违约在先。对于押金,在餐饮公司违约的情况下,其无权随意扣除。并且你不想继续合作是由于对方未按时结账导致的,属于合理的诉求。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你需要仔细查看,判断餐饮公司要求扣除违约金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果不符合,你可以与餐饮公司协商,要求退还押金并支付拖欠的款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求法院判令餐饮公司支付拖欠的款项、退还押金,并且你还可以根据合同违约情况要求餐饮公司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