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报警说我故意伤害,第二天派出所的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录口供,我去了警察不在说后面给我打电话,等半个月让我去录口供,还拿了很多资料让我签字也是告知我都是什么。还有伤情鉴定书之前也没给我说拿出来直接说鉴定结果是轻微伤让我签字我就签了,这种情况对吗?我又怎么确定鉴定书的真实性?
[律师回复] 你遇到的情况确实不规范。伤情鉴定书直接让你签字,没提前给你看内容,这不符合程序。你签字不代表认可鉴定结论,现在可以要求派出所提供鉴定机构的资质和鉴定人签名,核对是否真实。如果对结果有异议,你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法律规定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另外,你之前录口供时警察不在,后来又让你补录,这不算违法,但你要如实陈述事发经过。如果觉得权益受损,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反映,或者聘请律师介入阅卷核实。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