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和劳务公司的个人 A 签有水电暖单项专业分包合同,因业主资金原因且总包和劳务公司都不愿垫资,工程2021年开工,2024年烂尾。已完工程经劳务公司+总包+业主+监理等多方验收,包括水电暖在内,质量全部合格。我和 A 在2024年3月,当面核对了工程量和工程款,写有一份结算单,但结算单上双方都未签字, A 当时拿走了结算单,我拍照保存,并在当天及后面3年中,多次将结算单照片发给 A 和劳务公司出纳 B ,但他们对结算单一事都不做答复,只回复工地上其它的事,2024年工地停工后, A 、 B 仍叫我看守工地。现 B 说他离开了劳务公司,不要找他; A 让我找总包,但总包不认我,A不露面
[律师回复] 这事儿确实棘手。首先,你和A签的合同,A是个人,劳务公司没盖章,法律上你只能找A个人要钱。结算单没签字,但你有照片和多次发送记录,能证明双方对账事实,法院可能采信。现在A躲着、B离职、总包不认你,建议你直接起诉A,把劳务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支付已验收合格的工程款。同时,保留好你看守工地的证据,这能证明你仍在履约,对诉讼有利。别指望他们主动答复,尽快行动。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