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评估公司评估的搬迁费有异议可起诉吗
[律师回复] 对评估公司评估的搬迁费有异议,不能直接起诉,要先按特定程序处理。
在房屋征收涉及搬迁费评估时,被征收人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要在收到评估报告规定期限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要是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复核结果规定期限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走完这些前置程序后,如果和征收部门就征收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市、县级人民政府会作出补偿决定。此时,被征收人若对补偿决定不服,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不能跳过复核评估和专家鉴定程序,直接起诉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得按法定程序一步步来,这样才能在法律框架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要是不按程序走,直接起诉,可能不会被受理,还会耽误解决问题的时间。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重视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