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工伤七级,手有功能障碍,和双肩有功能障碍,单位人力资源部的领导说调岗去门岗,我拒绝了,人力资源部的领导说不去,就协商解除合同,我提出了除法定赔偿外的额外补偿50万,这个事有没有具体的案例或者相关法律支持
[律师回复] 1.法定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调岗与解除合同:单位给工伤职工调岗需合理,若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功能障碍,原岗位无法胜任,单位调岗应考虑职工身体状况等因素。
3.额外补偿:法律未明确规定除法定赔偿外必须给予额外补偿,具体要看双方协商以及是否有证据证明因工伤给职工造成法定赔偿外的其他重大损失。该职工提出50万额外补偿,需有合理依据支撑,如因工伤导致后续生活、就业等方面的特殊困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