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份额转让合同
转让方:刘宏,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住址:
受让方:张伟,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住址
一、背景事实确认
甲、乙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叙述的下列事实,均予以认可,无任何争议:甲、乙双方于1999年1月22日共同出资购买隆回湘运商贸城B栋115号门面房。该房建筑面积52.2平方米(夹层计算建筑面积)总价款11.8万元,经协商优惠价为总价10万元。甲、乙双方于1999年元月22日共同支付首付款3万元,后又于1999年2月3日共同支付余下房款7万元。后甲方以自己个人名义办理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甲、乙双方协议将甲方所占有房产份额转让给乙方,并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本协议房产的详细信息
1、本协议房产信息: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内容摘要:见《购房合同书》复印件
3、付款收据两张:见《收据》复印件两张
三、共有房产性质
甲、乙双方现对共同购置的房产均确认为按份共有,各自所持房产份额比例50%。
四、房产转让
现甲、乙协议将该房产甲方所拥有份额转让给乙方,转让后乙方拥有该房产全部产权。
五、转让价格
双方协议该房产份额转让价格为壹拾捌万元(¥180000元)
六、房款支付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壹拾捌万元整给甲方
七、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手续,包括水、电过户,乙方承担房产过户一切相关费用。
八、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价款时,将房产相关证件、资料和钥匙等交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违约金为贰万元整
十、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争议,应先协商。协调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本、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