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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牌租赁协议简易(范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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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牌租赁协议简易(范本6篇)

京牌租赁协议简易1

甲方(车辆牌照出借人):____________ 乙方(车辆牌照使用人):____________

证照号:____________ 证照号: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认可乙方拥有车辆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的车辆所有权,乙方认可甲方通过北京市交管局取得的 号车牌。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甲方将自有车辆牌照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行购买车辆挂牌使用。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达成如下具体协议: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

双方的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非经任意一方提出解约要求并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外,租赁期限到期顺延至第二个年度。

租赁费用:____________

2.1乙方按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年\月)结算租金,(年\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日前将月租金转账到甲方提供的帐号。

2.2甲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

2.3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租金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等额发票。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

甲方权利:____________

3.1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完车辆登记手续当日将与车辆及证照有关的全部手续原件交予乙方保管。

3.2甲方在出租车牌期间,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汽车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各项事宜。因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需向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等事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时,第一时间配合乙方解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索赔证明材料等)。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合理必备费用外,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3.3租赁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中断车牌指标租赁服务;不得自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车牌指标。

3.4甲方不得因乙方车辆登记在其名下而实施抵押、转让、出租等任何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3.5甲方保证涉及甲方债权债务等问题的纠纷与京____________车牌号的使用及与车牌挂靠的车辆无关。甲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辆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

3.6甲方应向乙方退还车牌租赁到期而未到期使用的车辆保险余额(可按月计算至已使用的期限)。

乙方权利:____________

3.6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车辆牌照及全部手续。并于租赁期限到期后妥善归还。

3.7乙方自行承担租用甲方车辆牌照期间的年检、违章、车辆保险、税款等费用。乙方在租赁车牌使用期间发生的各项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均由乙方及乙方指派的司机承担自行承担。

3.8非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抵押该车辆。

四、变更条款

4.1租期届满后,乙方需续租的,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未置可否的,乙方可依照本协议第一、二条续租使用。

4.2任一方变更地址、联系方式的,应于变更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另一方对各类通知及文件已收到。

4.3其它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应经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4.4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影响,需解除协议时,双方协商后终止协议。

五、违约条款

5.1甲乙双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时,违约方除承担自己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和责任。

5.2因甲方或非乙方原因中断租赁期限或导致乙方使用受限的,乙方有权利另行租赁同等型号的车辆直至租赁期限到期,甲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全部费用。

5.3因甲方未积极配合履行3.2条协议内容的,乙方有权利根据其实际损失主张甲方的违约责任。

5.4因甲方原因出现本协议3.4、3.5条约定内容的,甲方应按乙方车辆原值照价赔偿。

5.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车牌及证照材料丢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5.6租赁期间,乙方未按时支付租赁费用的,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直至双方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七、附则

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京牌租赁协议简易2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_____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京牌租赁协议简易3

电脑租赁协议电脑租赁协议 甲方:__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出租业务,同时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租赁品之外的免费技术支持、维护等软性服务,务必让乙方有一个良好的使用环境,配合乙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的使用和操作时的帮助。

一、概要甲方愿意向乙方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台_______(租期)的租赁使用服务(详细电脑的配置请参照附表),乙方同意向甲方(__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______(元/天)的租金,同时先向甲方支付一定的押金,以相当于租用的电脑的市场价值为准,具体金额,具体情况双方协调决定。

二、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如下表所示的配置机器,并且电脑各部件,如:主机、屏幕、硬盘、键盘、pcmcia插槽、调制解调器(modem)、网卡等运行良好。并且主动向乙方介绍及展示其性能和技术参数规格等信息,绝不可有欺骗的成分;(2)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使用过程当中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技术支持采用:乙方上门、电话、web、e-mail等形式,甲方不承诺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除外);(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乙方务必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凭易碎纸标签判断),否则如有损坏或机身表面严重损伤者,按维修价格或复原所需费用收取赔偿费;(4)租约期满后,乙方需带齐所有设备和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甲方,同时甲方把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电脑如有遗失,甲方有权利没收押金,需延期者,需事先致电甲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以便甲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否则,逾期未归还者,每天以1%收取滞纳金;

三、电脑配置及其详细清单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列号: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说明:________________

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

主机序列号:______________

详细配置:________________

光盘驱动器:______________

软盘驱动器:______________

调制解调器:______________

网络适配器:______________

电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源适配器:______________

外界鼠标:________________

专用背包: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请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五、本协议内容共二页,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同时为取回押金的凭证,请乙方妥善保管。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电脑租赁协议电脑租赁协议<

京牌租赁协议简易4

甲方(车辆牌照使用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辆牌照被使用人): 身份证号:

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辆牌照借给甲方使用。 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________的车辆的一切费用;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号为京________ 的车牌。

二、租赁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虽然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 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

四、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 (保额五十万)。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没有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

五、车辆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 概不负责。

六、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在未经乙方 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

七、租赁期满后甲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甲方应 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转出相关手续,便于乙方自行购买车辆使用自由牌照。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京牌租赁协议简易5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
(2)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要明确具体并写明计量单位。质量是指租赁物的优劣好坏。在确定质量要求时要写明牌型号、规格、等次以及其他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要清楚明确。合同中还要明确规定租赁物在使用中的正常消耗和磨损。以上质量要求均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作为出租方交付租赁物以及承租人交还租赁物的验收标准和依据。
(3)租赁物的用途。租赁物的用途是指承租人将承租的财产如何使用、用于何处等。禁止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合同中规定租赁物的用途,有利于承租人根据租赁物的性能充分合理地使用,以实现合同的目的和效益,也使租赁物避免不合理的毁损。
(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开始与终止的界限。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金应包括租赁财产的折旧费、维修管理费及出租方合理的盈利等。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指承租人采用什么方式完成交纳租金的义务。期限是指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时间界限。
(6)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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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牌租赁协议简易6

甲方(车辆牌照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车辆牌照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取得北京市《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具备北京市小客车购车资格。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北京车辆牌照租赁给甲方使用。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

一、甲方负责提供一台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乙方负责提供一套北京市车辆牌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相方便的原则,协助对方做好有关工作,其中甲方负责购买汽车及购买保险事宜等相关事宜,乙方负责办理好车牌正常使用等事宜。

二、租赁期限及价格 :本协议所载租赁期为 个月,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费用 :租金每月 ________ 元。该协议签订7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个月租赁费¥ 元(人民币 元整)。本条所载租赁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变更 :

1.提出变更人需在该期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前提出变更要求;

2.租赁价格变更期限为下一期协议期限;

3.相邻两个协议期限租赁价格变更比例不得超过15%;

4.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

三、虽然上述车辆(包括车辆牌照及相关手续)依法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包括车辆牌照及相关手续)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均属 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包括车辆牌照及相关手续)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包括车辆牌照及相关手续)。

四、车辆牌照租赁期内上述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及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并处理。一切责任、风险、费用及债务与乙方无关。

五、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五十万)因任何事故给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及其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乙方没有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可以向甲方追偿。

六、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牌照,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

七、租赁期内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车购车资格,乙方应全力配合办理车辆过户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时间。办理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将之前收取但未履行协议月份的租赁费用在过户手续完成7日内退还给甲方,乙方只取得实际发生月份的租赁费用。

在甲方未取得北京市小客车购车资格前,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至少三个月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款项按本条前款所述处理。

八、租赁期满前壹个月,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续租问题。若双方同意续租,需重新签署租赁协议。若一方不同意续租,经双方协商无果租赁期满后,甲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甲方应全力配合

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收回车辆牌照,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 甲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所形成的书面材料具有本协议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 : 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 :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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