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分子取现5个,取保候审了?
[律师回复] 回答: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如果嫌疑人已经退赔全部赃款且没有获利,检察院可能认为其情节较轻,因此在取保候审阶段不需要委托人。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嫌疑人。
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该行为构成犯罪。
在本案中,嫌疑人已经退赔了全部赃款且没有从中获利,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会考虑到嫌疑人的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因素,从而在取保候审阶段不要求委托人。这种处理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尤其是在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会建议从轻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通过保证人保证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需要委托人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修正)》第六章第二节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在类似的案件中,如【(2023)沪0116刑初260号】中,被告人纪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纪某某在审判阶段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这表明在司法实践中,退赔赃款和认罪态度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检察院在取保候审阶段不要求委托人,可能是基于嫌疑人已经退赔赃款、没有获利且情节较轻的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