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酒后斗殴,然后要去拘留那个拘留5天,我拘留7天,就没给我拘留后面还会去拘留?
[律师回复] 【法律定性】首先要区分您所指的拘留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两者性质、决定机关、期限与救济途径完全不同。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属于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期限一般三日,可延长一日至四日,重大案件可延长至三十日;若属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故意伤害行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由检察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法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关于处罚时效与程序)、第九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讯问,通知家属并送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移送审查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第九十一条(提请批准逮捕)、第七十九条(羁押期限与折抵)、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第七十五条至第七十七条(取保候审的义务与变更)、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八条(辩护人与辩护制度);《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申请期限一般为知道决定之日起六十日)、《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起诉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实务要点】第一,对方拘留五天、自己拘留七天本身不必然说明谁更重,处罚幅度取决于情节、伤情、在纠纷中的过错以及是否调解成功,双方的处罚是分别作出的。第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判断方法:看文书名称与印章,看是否写明拘留证或拘留通知书,是否载明羁押期限起止与作出机关;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应立即委托辩护人。第三,若是刑事拘留,程序上通常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短期内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院可能在七日内作出批捕决定,此阶段是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辩护人可以提出无社会危险性、认罪悔罪、退赔谅解等意见。第四,同一事实在治安处罚与刑事追诉之间一般遵循一事不再罚,但若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则属于刑事案件范畴,行政处罚通常不再进行。第五,若您认为被处罚的认定存在错误(如不是您实施的行为、情节认定不当、程序违法),救济途径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第一步,先确认文书性质,收到任何传唤、拘留通知或处罚决定书后第一时间联系律师阅看。第二步,如为行政拘留,注意复议与诉讼期限(分别为知道之日起六十日、六个月),逾期即丧失救济权利;对处罚的事实与程序都可申请审查。第三步,如为刑事拘留,尽快委托辩护人申请会见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时如实配合调查、避免串供与隐匿证据。第四步,若双方存在和解可能,可通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争取在处罚阶段或执行阶段达成谅解并相互出具谅解意见,这通常能带来实质性的从轻处理效果。第五步,后续民事赔偿问题不要与治安、刑事程序割裂,处罚或判决认定的事实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