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建筑工地做的工钱,老板不给,需要哪些资料诉讼他?
[律师回复] 关于建筑工地工钱被拖欠需要哪些资料诉讼的问题,以下是详细解答:
一、诉讼必需材料。1.民事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及诉讼请求);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3.被告身份信息——如果包工头是个人,需要其姓名和身份证号;如果是由建筑公司雇佣,提供公司全称(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筑行业用工形式多样,举证重点在于证明你为谁干活: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工地的出入证或工牌、带有对方签字的工资结算单或记工本、银行转账记录或工资发放记录、包工头或工长安排工作的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同期工友的证人证言。
三、证明欠薪数额的证据。包工头或工长出具的欠条(最有证明力)、记工本或考勤记录(记载工作天数)、工资计算明细(每天工资金额×工作天数)、施工现场照片(证明你确实在该工地工作)。
四、特殊提示。建筑行业欠薪维权可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投诉(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包工头是个人而非公司,可将其与发包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五、诉讼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务必及时维权。
以上分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