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时,每日超时1\\\\\\\,月薪3200元月休三天,不能享受《劳动法》的待遇,退休人员再就业?
[律师回复] 日工资计算:
退休人员再就业,一般不适用《劳动法》,但双方可以约定工资计算方式。若未约定,通常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月休 3 天,3 月 7 日至 4 月 13 日共 38 天,实际出勤 35 天。一个月按 30 天算,先算出月应出勤天数为30?3=27天。
日工资 = 月薪 ÷ 月应出勤天数,即3200÷27≈118.52元。
超时工资:
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超时工资是否能补取决于双方劳务合同约定。
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计算;若没有约定,从公平合理角度,可参照劳动法相关标准协商。在劳动关系中,平时加班按 1.5 倍工资计算。这里可参考,超时 1.5 小时,每小时工资 = 日工资 ÷8,即118.52÷8≈14.82元,每加班一天的超时工资 = 14.82×1.5×1.5≈33.35元。35 天加班的超时工资 = 33.35×35=1167.25元 。但最终能否获得需双方协商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