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媳妇骑电动车被撞了我们这边主责然后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就配了医药费和误工费然后我媳妇这边是锁骨骨稍骨折可以达到伤残等级的我媳妇不知道就稀里糊涂的把保险给他们的赔偿签了字我想问一下这个还可以去要赔?
[律师回复] 可以主张追加赔偿,核心路径是以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此前的赔偿协议,再按实际伤残等级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漏项。即使签了 “一次性了结”,只要符合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会支持撤销洛龙区法院重大误解:签订协议时未进行伤残鉴定,你媳妇对 “锁骨骨折可能构成伤残” 的损害后果存在根本性认知错误,导致协议漏项(未包含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显失公平:协议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与伤残后的实际损失(如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通常数万元)相差悬殊,且签订时你媳妇处于受伤、信息不对称的弱势状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47 条(重大误解)、第 151 条(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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