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高速房屋拆迁征地补尝与安置的问题?
[律师回复] 扩建高速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与安置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
补偿方面
土地补偿
耕地: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其他土地: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房屋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一般有两种补偿方式,即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如肥东县 G3 京台高速公路蚌埠互通至路口枢纽段改扩建项目(牌坊乡段),选择产权调换的,原房屋依据规定计算有效建筑面积后,对房屋安置对象按照人均 30㎡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对应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乘以应安置面积予以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通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青苗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其他附着物补偿: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安置方面
农业人口安置: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住房安置
提供安置房:政府会建设专门的安置房小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分配给被拆迁户,如根据人口数量、原房屋面积等确定安置面积。
货币安置:给予被拆迁人足够的货币补偿,让其自行购买住房,货币补偿金额通常会考虑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