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伤残,除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外,胳膊损伤是否也应该得到赔偿金?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未达到伤残等级,但因烫伤导致的疤痕和增生可能对您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您可以主张赔偿因烫伤造成的身体损害。这包括但不限于疤痕修复费用、因疤痕影响美观而可能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等。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损失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疤痕照片、治疗费用等,以便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