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话女方因长期在家照顾孩子,可以赔偿家务经济补偿费吗?
[律师回复] 离婚时女方因长期在家照顾孩子,可以要求家务经济补偿费,依据如下: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申请条件:女方需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如长期全身心照顾孩子,在日常生活中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教育培养等,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并且需要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关于补偿数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主要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如各自收入水平、财产状况;劳务付出多少,包括照顾孩子时长、家务劳动繁杂程度;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对家庭整体贡献,如对家庭关系维护、是否因照顾家庭放弃个人发展机会等。
不过,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其他过错致使离婚,如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等,可能会影响其获得补偿的权利和补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