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机动车撞伤保险应诉规范核损交通事故案例 一、案件详情 (一)基础案件信息 承办律师:李XX 委托人:保险公司(承保交强险+百万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 原告(受害行人,个体工商户) 被告1:肇事驾驶员 被告2:车辆挂靠汽贸公司(承担连带赔偿) 审理法院:钟祥市人民法院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事故经过: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撞伤行人,交警认定驾驶员全责,伤者腰椎损伤,出具司法鉴定明确后续手术费、误工、营养、护理三期。 (二)案件基础事实 驾驶员驾驶挂靠于汽车商贸公司小型轿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撞伤行人,伤者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需手术取出内固定,并核定三期时长。伤者起诉主张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多项损失。保险公司前期垫付部分医疗费,驾驶员亦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委托李XX律师出庭应诉,对无票据高额交通费、不合理扣药主张等内容依法抗辩,对各项损失依照法定标准规范核损。 (三)保险公司抗辩意见(李XX律师代理) 伤者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药费应予以扣除; 未构成伤残,后续治疗费诉求偏高,应当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无医嘱佐证加强营养,营养费不应支持; 未提交交通费票据,仅同意小额交通费酌情赔付; 鉴定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不予承担。 (四)李XX律师一审代理核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