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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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饶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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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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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专业:
大学
本科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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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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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135022016****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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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
福建图灵律师事务所
自身拥有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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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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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区:
福建-厦门-思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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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819号精图数码大厦B座306单元
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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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6-0693-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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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联系:
1360693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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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联系:
4698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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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06:00:00 - 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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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饶金祥律师,福建图灵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执业十年。
业务领域:
主要业务以刑事案件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刑事辩护、刑事控告等。
过往经历:
曾代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辩护中,有获得不起诉(无罪)、退回补充侦查后撤案(无罪)、缓刑、二审发回重大改判(十年改判三年六个月)、部分罪名撤案(无罪)等无罪或者轻罪的辩护案件。
同时曾为某A股上市集团就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等出具相关法律意见文书。代理涉企业反腐败反舞弊案件多起,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各类型案件,成功控告立案或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曾作为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栏目公益律师团成员、厦门某房产网《法眼看房》栏目特邀嘉宾。
【部分案例】
一、饶金祥律师无罪案例:
1、厦门某法院戴某侵占罪,一审二审判决无罪。
2、厦门梁某涉工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起诉。
3、朱某抢夺罪不起诉。
4、陈某走私运输毒品罪解除取保撤案。
5、厦门耿某挪用资金罪撤案。
6、曹某危险驾驶罪无罪(刑事转治安处罚)
7、吴某猥亵儿童罪无罪(刑事转治安处罚)
8、李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无罪(撤案)
9、马某诈骗罪案件撤案
10、苏某合同诈骗罪(不起诉)
11、唐某盗窃罪(不起诉)
12、李某故意伤害罪,逮捕后不起诉。
13、胡某猥亵儿童罪无罪(转治安处罚)
二、饶金祥律师轻罪缓刑或者有其他意义的案件
1、河北某法院林某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介入,十年改判三年六个月。
2、福州某法院陈某民故意杀人、非法持枪刑事案件中,代理被害人家属刑附民。
3、福州某法院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拘禁罪两个罪名被告人项某辩护人。
4、厦门某法院涉外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辩护。
5、四川某法院故意杀人罪案件二审辩护人。
6、厦门某涉工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
7、厦门某法院张某故意杀人罪案件中,担任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
8、福建省高院谢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二审辩护人。
9、厦门某法院闯卡型妨害公务罪缓刑。
10、福州某法院王某因传销涉非法拘禁罪案件辩护人。
11、罗某职务侵占罪缓刑(漏罪情形下)。
12、泉州某法院猥亵儿童罪二审辩护人。
13、陈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案件辩护人。
14、于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不批捕)。
15、L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金额数百万,缓刑。
16、H某和未满14周岁**自愿多次发生性关系的强奸罪(致怀孕)案。
17、Z某强制猥亵罪,缓刑。
18、F某猥亵儿童罪,不批捕。
19、S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不批捕。
20、石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三、饶金祥律师代理被害人或被害单位(刑事控告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1、G省某故意杀人罪(未遂)案件,代理被害人。
2、某故意伤害罪案件,代理被害人获较高额赔偿。
3、为某A股上市企业就职务侵占罪、盗窃罪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律师意见。
4、代理厦门某企业控告涉案员工“职务侵占罪”并获立案。
5、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代理厦门某被害企业提出法律意见及协调赔偿谅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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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
饶金祥律师主要业务以刑事案件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刑事辩护、刑事控告等,曾代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辩护中,有获得不起诉(无罪)、退回补充侦查后撤案(无罪)、缓刑、二审发回重大改判(十年改判三年六个月)、部分罪名撤案(无罪)等无罪或者轻罪的辩护案件,同时曾为某A股上市集团就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等出具相关法律意见文书。代理涉企业反腐败反舞弊案件多起,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