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
赖X,江西人。今年23岁半。于今年5月2日来到虎门的东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做工。7月12日在工作中不慎发生了工伤事故,导致左小指末节毁损伤,截肢了一段。受伤后,老板拿走了他的身份证,把他送到虎门南栅医院治疗,住院十天出院。
由于老板什么保险都没有给他买,用他同学肖XX的身份证为他办理了入院手续。在医院的时候,因为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他都感觉以后有可能事情会很麻烦,但是他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地方打工,人生地不熟的,也不敢出声,最怕的是老板不出钱治疗,把他扔在医院不管,他自己也没有钱治疗,因为害怕,所以他不敢出吭声。 出院后,他13次向老板表明要赔偿他一些伤残的钱,哪怕是几千块钱也好。但是老板说帮你医好是很好的了,赔偿是一分都没有!他的心里很是不服气,和肖XX一起去南栅医院叫将名字变更过来,但是医院却不肯!说是如果还在住院治疗的话,医院可以帮忙变更过来,出了医院,他们可就不管了。他的心里还是不服,于是,去找劳动局,劳动局说归社保局管;找社保局,社保局说先去找卫生局,去找卫生分局,卫生局说在医院输液时叫的不是你的名字,你应该是知道的,但是你却不说出来,你自己本身也有错。去找镇信访办,信访办叫先做找社保局做工伤认定。
在10月9日再一次去找了社保局,社保局说他的事情很复杂,很少见,也很特殊,处理起来难度很大。社保局答应试着帮他去协调一下。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我,了解他的情况后,我肯定的对他说,你的工伤是可以赔偿得以钱的,于是他便和我李代理合同。接下来,和他一起找了某保险公司,某保险公司最后给他出了一个《情况说明书》,证明是骗保行为。11月份,虎门社保分局回复他说,他们去了一次某公司,但是老板不愿意赔钱,社保分局也没有办法,他问社保分局,他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说一定医院的资料是他的名字才能申请工伤认定。他想不通,为什么他只是想让南栅医院还原事实的真相,给他变更回原来的医院资料,医院却不肯变更!找了那么多部门,没有一个部门愿意理他!快到春节了,这个春节如果他的事情搞不好,他是没有脸面回老家了。为什么这个社会会是这么的无情!受伤了却没有人同情他!人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对于他的遭遇,我深表同情。2015年11月30日,我带他去了一趟医院,终于让医院出了一个情况说明。然后再带他们去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检查,终于医院的材料上有了他的名字。12月4日的时候,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在2016年的1月8日的时候,被公司唆使去社保局撤销了工伤认定申请,公司骗他说是给他三万元,最后公司一分钱也没有给到他。想为他再一次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春节来了,只好回去过了春节再说了。2016年3月1日,再一次向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公司和社保部门在找各种理由阻止,但是这次意志坚定,坚决要申请。
2016年4月19日,《认定工伤决定书》终于下来了。然后再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016年5月19日,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他的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至此,他的这件事情已经算得上证据充足了!2016年5月24日,他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书,辞职书上写着:伙食不好,没靓女,没社保,没前途,做的不开心,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2016年6月28日仲裁裁决单位需要向劳动者赔偿61607元,其中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3545元。终于让这起骗保案例案画上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