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但是实践中,有一部分的用人单位每个月发工资是时需要让劳动者签两到三张工资条,是为了规避以后的各种风险,比如,原来在2018年国庆节之前,凡是月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部分就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签两三张工资条,如果遇到税务部门检查,两张工资条,只提供一张,那么就可以完美的避税了。
再一个就是,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的工伤赔偿款和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支付这些款项均需要以劳动者的工资为计算基数,如果发工资签两张工资条,如果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以实际工资赔偿时,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签名的两张工资条中只拿出一张,那么,赔偿金就会大大的打折扣,让劳动者有苦说不出。
笔者从事劳动工伤纠纷的案件达几千宗,形形式式的工资支付方式都有领教过,那么,对于这一类的用人单位,有没有招数对付他们呢?以有力的证据通过法律还原劳动者的真实工资数额呢?答案是肯定的,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最新的成功案例,让大家在阅读笔者的文章时,切切实实的学到实用的招数:
朱X来自湖南,为模具师傅,入职东莞一家模具厂上班,2017年2月11日9时20分,在车间辅助叉车搬运模具时,被叉车和模具夹伤左手食指和中指。
受伤后,朱X慢慢地在网上搜索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知识,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了笔者发布的文章,觉得笔者相当的专业,于是便打电话咨询,并于2017年12月18号添加了笔者的微信,他告诉笔者,他所在的用人单位发工资时要签三张工资条,其中自己可以留一张,另外两张是单位保管,签工资时有一张工资条的数额不让看,搞得很神秘,他问笔者,不知道公司这样搞有没有对自己不利?
笔者对他说,公司正在算计着他,如果他到时不能证明自己的真实工资,那么,赔偿金就会大打折扣,朱X听到这里,心里有些慌了,因为他的工资有7000多元每个月,他要求马上与笔者见面,要委托笔者代理他的案件。2017年12月19号,他来到办公室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笔者在办公室面授机宜,教他如何录制视频证据。
2017年12月21日下午4点多钟,公司发工资,朱X按照笔者的指导录制了发工资签三张工资的视频,并且套公司财务说出我们想要她说的话,朱X录好后,发给笔者,笔者一看,合格,大功告成。2018年1月29日被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8年2月23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鉴定伤残后,他再做了几个月,和公司协商赔偿的事情,但是公司只愿意按4223元一个月基数进行赔偿,双方便发生争吵,公司随即解雇了他。
下一步,笔者已经设计好了诉讼的策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不提交压轴证据:发工资时的视频。先在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赢上一把,让他们先高兴一会,然后在法院来个绝杀,让公司没有还手之力!
2018年6月28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作出了仲裁裁决:采信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条,裁决认定朱X的受伤前工资旬4223元一个月,仲裁裁决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64093元!
收天裁决书后的第二天就起诉了,因为仲裁会输,是在意料之中,这次将发工资的视频提交给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时,公司不承认視频里面发工资的账务是公司的员工,但是我们提交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中公司联系人为视频发工资的王X,公司又改口说发工资的人王X是老板的亲属,法庭上岂能让你信口开河,最后法院采信了笔者提交的发工资视频,认定朱X的受伤前工资平均工资是7457.5元!
2018年11月9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公司需要向朱X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115563元。比仲裁裁决的金额差不多翻倍!
律师评析:其实,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谁取得了有力的证据,谁就会赢得了官司。对于本案中的签三张工资条,要还原事实的真相,可谓是有很大的难度,但是幸运的是,劳动者很早就有了这个法律的意识,知道在打官司前就委托了律师,才让他的赔偿金额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希望还在工厂打工的朋友,遇到签两张工资条的用人单位,要时刻保持着警惕,不要步入用人单位的陷阱!那么,视频这个证据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