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委托人是一名高级工程师,找到律师时非常气愤,要求拿回证件原件、支付赔偿、判决对方违约,尤其认为对方完全不讲诚信、是骗子、想打官司披露对方的违约情形,即使让自己丧失相关任职资格为代价也可以。
委托人与对方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对方为其找聘用单位,因委托人原意是在重庆找单位,而对方找了个贵州的单位,后委托人希望解除合同并拿回证件等。但对方一再推诿,不予解决,让委托人十分气愤。
根据合同,我方起诉并胜诉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是本案的风险是:被告很可能主张时证件挂靠,一旦判决公示会使我方代理人证件被吊销,丧失工程师的资格,同时法院可能会没收违法所得,让委托人得不偿失。分析利弊之后,我方决定暂不起诉,主要积极沟通解除此事。于是先后发了律师函两封,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反复沟通,晓以利弊。同时,也担心仅沟通可能不会给对方压力,因此在沟通的同时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通过友好沟通拿回来了所有证件原件。
对于赔偿,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我与法官沟通本案情况,向法官表明我们调解的意愿,请法官在开庭之前组织一次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做了双方工作,最终达到我方诉求。对方同意我方观点,在法庭当场履行,法院因此未做调解书和判决书。如此,没因诉讼扩大矛盾,达到鱼死网破的局面。
本案中,虽然委托人一直要求打气官司,但律师认识到判决的不妥之处,最终通过沟通与和调解,达到当事人最初的全部诉求,同时保留了工程师资格、规避了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