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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当事人胜诉后能顺利拿到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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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婉芬律师 在线
广东雄宇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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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本律师通过诉讼保全程序先行保全被告的财产,并完善整体证据链,从而取得本次诉讼的胜利并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实现我方当事人的债权,一分不差,该案件圆满结束,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案件详情

原告:吴XX,男,汉族,住广州市黄埔区,
委托代理人:刘婉芬,广东XX律师。
被告:肖...,男,汉族,户籍地湖南省安化县,现住广州市花都区,
原告吴XX与被告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9日立案后,由审判员张XX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6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XX的委托代理人刘婉芬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肖...经法庭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吴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13万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3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是老乡兼同事。被告自2017年4月起以办厂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多次借款,截止2017年12月份共计借款14余万元。因被告无力一次性偿还,所以在2018年1月份向原告出具借条,承诺在2018年4月30日前付清13万元,但期满后分文未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故诉至法院。
肖...未提交答辩意见。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自2017年4月至12月期间分别通过微信、支付宝以及手机银行等方式陆续向被告出借款项共计143400元。2018年1月份,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款日期为2017年6月25日的借条,承诺在2018年4月30日前还清所欠原告的13万元。但截止庭审结束仍未履行还款承诺。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裁定对被告名下价值13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
以上事实有微信汇款记录、支付宝汇款记录、手机银行汇款记录、借条以及原告的陈述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依约提供款项,借款合同已经生效。被告应在所承诺的还款期限前履行还款义务。原被告并未约定借期内以及逾期的利率,原告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主张年利率6%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肖...偿还原告吴XX.借款13万元;
二、被告肖...向原告吴XX.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
上述债务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50元以及保全费1170元由被告肖...负担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原告吴XX.已预缴上述费用,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张XX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汤 易
禤培欣
  • 2018-07-06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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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婉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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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雄宇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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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婉芬律师擅长于处理公司日常经营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及刑事辩护,曾成功为刘某某等涉黑案犯罪团伙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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