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涉嫌三次在某超市盗窃价值近4000元的财物,直到审判阶段一直被羁押。
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后,虽申请取保候审失败,但与办案警官的积极沟通,协助家属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书和收条,详细指导家属谅解书让被害单位具体如何出具、要体现哪些内容,为对被告人从轻量刑打下良好基础。
在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计划作出八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建议,辩护人认为量刑建议过重,向检察院表达了进一步从宽处罚被告人的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但考虑到当事人之前做过受审能力鉴定,办案期限曾停止计算,所以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结束时已经被羁押了六个多月,遂最终作出七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建议。辩护人曾提出请求检察机关建议对当事人适用缓刑的意见,但检察机关并未采纳。
在审判阶段,辩护人开庭前对当事人作了细致的庭前辅导,并与法官积极沟通,庭审中强调了诸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进行了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辩护。最终,在检察机关没有建议适用缓刑的情况下,法院认为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已对被害单位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在庭审中又能非常真诚地认罪悔罪,作出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的轻判,当事人被当庭释放。
当事人本人及家属都未曾预料到能够获得缓刑判决当庭释放,对本辩护人十分感谢。作为一位年轻的父亲,通过辩护人的不断努力,当事人终于可以重获自由,陪孩子过生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