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代理的原告,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7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以70万人民币出售给原告,签订合同后,原告以转账的方式,将70万元转入被告账号,约定交付房屋的日期为签订合同后1个月。事实是,原告出借70万元给被告,被告按月息2分承担利息,被告以名下的房屋作为抵押。2019年5月,被告停止支付利息,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推诿。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被告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金。
本案立案后,标的房屋已经升值到110万左右,被告无证据证实房屋买卖合同实际为借贷合同,如果开庭审理,法院很大可能性将房屋判决给原告,被告并承担违约金。被告无奈,多次要求与原告磋商,最好以90万元的价格,达成一致,原告撤诉。
虽然本案原告撤诉,但是原告达到了最大目的,如果按借贷案件审理,被告没有履行能力,虽然可以拍卖抵押物房屋,但是时间比较漫长,原告与被告私下调解,被告一次性将90万元支付,原告得到了最大利益。
本律师代理的原告,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7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以70万人民币出售给原告,签订合同后,原告以转账的方式,将70万元转入被告账号,约定交付房屋的日期为签订合同后1个月。事实是,原告出借70万元给被告,被告按月息2分承担利息,被告以名下的房屋作为抵押。2019年5月,被告停止支付利息,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推诿。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被告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金。
本案立案后,标的房屋已经升值到110万左右,被告无证据证实房屋买卖合同实际为借贷合同,如果开庭审理,法院很大可能性将房屋判决给原告,被告并承担违约金。被告无奈,多次要求与原告磋商,最好以90万元的价格,达成一致,原告撤诉。
虽然本案原告撤诉,但是原告达到了最大目的,如果按借贷案件审理,被告没有履行能力,虽然可以拍卖抵押物房屋,但是时间比较漫长,原告与被告私下调解,被告一次性将90万元支付,原告得到了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