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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简述案情内容…
被告人丁XX,男,汉族,1966年7月1日出生。
2018年4月份,被告人丁XX、孟XX分别邀请叶X、张X到某某商务宾馆,并容留叶X、张X吸食冰毒,且在吸食毒品后实施聚众淫乱。2018年4月中旬,被告人丁XX邀请叶X、武某到某某商务宾馆,并容留叶X、武某吸食冰毒,且在吸食毒品后实施聚众淫乱。2018年4月底,被告人丁XX在某某商务宾馆容留叶X吸食冰毒。2018年5月份,被告人丁XX在某某商务宾馆容留叶X吸食冰毒。2018年5月份,被告人丁XX邀请孟XX、王某到某某商务宾馆,并容留孟XX、王某吸食冰毒,且并在吸食毒品后实施聚众淫乱。2018年4月初,被告人孟XX在某某商务宾馆容留武某等二人吸食毒品。2018年4月份,被告人孟XX在某某商务宾馆容留叶X吸食毒品。
办案经过
简述描写办案的经过…
辩护人袁长伦,安徽XX律师。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主动与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法官沟通。
辩护人提出丁XX具在侦查阶段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丁XX系初犯、偶犯,可以从宽处罚。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丁XX从轻处罚。法院给予了采纳。
案件结果
简述案件的结果…
被告人丁XX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律师说法
简述本案中应用的法条…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