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串通投标,律师争取判决后实报实销

  • 刑事辩护
  • (2018)陕0113刑初1022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延静律师
给当事人争取最低刑期,实报实销,判决后10日刑期满

案件详情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8)陕0113刑初1022号

  公诉机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乔X,女,1959年10月7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大专文化,西安XX,户籍地为西安市莲湖区。2017年11月4日被抓获,同日因涉嫌犯串通投标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

  辩护人段XX、延静,陕西XX律师。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以雁检诉刑诉[2018]99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乔X犯串通投标罪,于2018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戴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乔X及其辩护人段XX、延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10月6日,西安XX公司成立,被告人乔X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9月至2016年12月,乔X为使其公司在工程招标中中标,伙同他人串通投标报价,中标项目标的金额共计634XXXX0260.43元。2017年11月4日,乔X被公安机关抓获。具体事实如下:

  1、2011年9月左右,乔X为使其公司中标秦某陵遗址公园(丽山园)安防工程招标项目,遂联系西安XX公司、XX公司参与围标,安排公司员工付X以XX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周X(乔X之女)以西安XX公司名义办理相关投标手续,并统一制作三家投标公司标书及确定报价,最终西安XX公司中标,该项目标的金额362XXXX9000元。

  2、2012年12月左右,乔X为使其公司中标汉阳陵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总承包招标项目,遂联系西安XX公司及西安XX公司参与围标,安排西安XX公司员工李X1等人代表西安XX公司、西安XX公司参与投标,安排西安XX公司为西安XX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且确定上述三家投标公司报价,最终西安XX公司中标,该项目标的金额261XXXX2760.43元。

  3、2016年12月左右,乔X为使其公司中标秦某帝陵博物院(丽山园)安、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遂联系西安XX公司及西安XX公司参与围标,另安排西安XX公司为西安XX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且确定上述三家投标公司报价,最终西安XX公司中标,该项目标的金额9885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案件线索移送函、指定管辖决定书、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户籍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秦某陵遗址公园(丽山园)安防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汉阳陵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总承包(EPC)项目、秦某帝陵博物院(丽山园)安、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项目合同书及其招投标资料、情况说明、投标保证金收款票证、辨认笔录及照片、被告人乔X的供述、证人王X3、王X1、马X、张X1、叶X、周X、岳X、郭X、丁X、李X1、董X、王X2、赵X、屈X、黄X、刘X、李X2、常X、刁X、张X2、韩X、史某、付X、张X3等人的证言、抓获经过等经过庭审质证、认证的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罪行,建议对其判处一年左右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辩护人辩称,乔X认罪认罚,其行为社会危害性小,建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乔X伙同他人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辩护人辩称乔X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属实,予以采纳,对被告人乔X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他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乔X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2月22日起执行至2018年11月27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员  李国良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赵XX

  


  • 2018-10-26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