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XX等人聚众斗殴案
案请简介:2019年12月9日晚,李X、张X等人在玉溪市红塔区某KTV包房娱乐时,张X通过微信邀约段某女到KTV玩,随后张X等人与段某女的男朋友巴X发生矛盾,双方邀约到签王火锅店门口斗殴,当晚23时,巴X、李X、我的当事人禹X等8人使用啤酒瓶、煤气罐、小刀、菜刀等工具,对方张X、李X等5人使用钢管等工具斗殴,斗殴至张XX头部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办案经过:接手案件以后,辩护人会见了在押的被告人禹X,从其处了解到其对斗殴的经过大致没有异议,就想争取能够缓刑,随后辩护人联系禹X家属,禹X家属主动找到受害人,给予了一定的赔偿,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所有卷宗材料,发现禹X在整个案件中起到的作用较小,不是矛盾的引发者,也不是邀约者,可以争取从犯,进而减轻处罚,在法定刑三年以下量刑。
案件结果:最终,在辩护人的力争之下,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决被告人禹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使被告人以及被告人家属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