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买卖合同胜诉2

  • 合同事务
  • (2018)苏0404民初6008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林珊瑚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案件详情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8)苏0404民初6008号

  原告:杭州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XXXX0109MA27WE4N3H,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商业城XX。

  法定代表人:胡XX,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珊瑚

  被告:彭XX,男,汉族,1970年8月11日生,户籍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原告杭州XX公司诉被告彭XX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4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林珊瑚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1、依法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加工协议》;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57923元(其中服装加工面辅料、运输费及制版费成本合计479397.04元,外贸订单可获得利益的损失178526.1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17年7月10日签订了《加工协议》,协议约定原告自行提供面辅材料,由被告承接加工三款男装PU革夹克衫一万件,具体约定内容详见《加工协议》。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全面履行了本方的合同义务,将合同约定的所有面料提供给被告,但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交付加工的货物,致使原告的外贸订单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而终止。由此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及商业信誉损害。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交了以下证据:

  第一组证据:加工协议一份。

  证明内容:①被告承揽原告的三款男装PU革一万件,款号为JCT-095、096、097,由原告提供面辅材料;②被告应当按照原告提供的实样及工艺材料生产,保质、保量;③被告应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加工完成的货物送到上海浦东指定仓库。

  第二组证据:1、杭州中饰面料辅料出库单2、面辅材料出库单、送货单3、打板费转账记录4、中国XX银行转账凭证打印件。

  证明内容:①原告已经按协议约定向被告提供面辅材料并经被告确认;②面辅材料的成本以及运费成本、打板材料成本合计479397.04元。

  第三组证据:外贸合同及告知单邮件打印件各一份。

  证明内容:①原告交给被告加工的三款男装用于外贸合同出口,并因为被告的逾期履行导致外贸合同履行不能;②该外贸出口合同总价款合计120120美金,折合人民币796155.36元。

  第四组证据:原告代理人与被告聊天记录截图打印件一件。

  证明内容:①原告与被告存在交易往来的事实;②原告在2017年8月25日催促被告寄样品并交货;③截至2017年8月31日原告向被告最后催示交货,被告仍旧未交货。

  被告未作答辩,也未提交证据。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10日,原告作为甲方、被告作为乙方签订《加工协议》一份,协议载明甲方现有一批PU革男装夹克衫,由乙方负责安排到银川监狱加工。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条款:乙方承接甲方三款男装PU革夹克衫壹万件,款号为:JCT-095、096、097,平均加工费为25/件。包括从剪裁到包装结束,及运至上海浦东进仓运费费用。面辅材料送达目的地,由乙方联系物流,甲方承担额定费用为7000元,其他甲方再不负责短途费用。产品质量须按甲方提供的实样及工艺资料生产,乙方应该保质、保量完成,跟单技术人员由乙方配备。交货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前送到上海浦东指定仓库。25元加工费由乙方发放,其中20元须开具17%增值税发票,其余若要开票另付8%费用。生产完毕,经检验质量合格,甲方需在出货前及时付清加工费。甲方必须在7月13日前将面辅材料由杭州萧山发至乙方……协议还就其他内容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原告即按合同约定向被告运送了面辅材料,价值为483211.34元。

  另查明,原告委托被告加工的服装系用于贸易出口,原告的委托代理出口公司与外商客户于2017年4月12日签订了买卖合同,订单号为PO170XXXX0400,载明服装数量合计为10200件,总价为120120美元。该买卖合同中对于延误交货约定了违约责任,如延误天数超过45天,外商客户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按照订单总额15%承担赔偿责任,或有权接受货物但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订单总额的30%。2017年6月21日,外商客户发送邮件同意将上述服装交货日期由2017年7月30日延长至2017年8月30日。原告因制作案涉服装支出制版费2500元、向被告支付运费13000元(被告加工完成后交付外商客户的运费)。案涉业务系由原告原法定代表人楼XX的配偶李XX与被告联系履行。2017年8月8日,李XX向被告发送微信要求被告安排样衣,客人急着要来中检。2017年8月30日,李XX向被告发送微信要求被告尽快把096大货样衣寄过来,不然客人没依据来验货。次日,李XX在微信上催促被告,被告回复称原告补发的短毛绒还没到。后因被告未能按约交付货物,原告遂诉至本院,要求判如所请。

  庭审中,原告称其是在约定时间之前将全部面辅材料发至被告处,原告提供的第二组证据面辅材料出库单中,第六项五字标、第七项毛领扣绳、第八项毛领纽扣、第二十项塔钉磨具、第二十一项四合扣磨具因无法计算具体金额,故在诉请中没有计算在内。原告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是依据外贸出口合同总价款合计120120美金,按2017年8月份美元汇率折合人民币为796155.36元,扣除成本得出。具体如下:120120美金减去面辅材料467711.34元、运费13000元、加工费250000元、制版费2500元后,净利润为62944.62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2月5日出具的《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原告可获得15%的出口退税,退税额为109981.701元。上述两项合计利润为172925.7元。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中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金额为172925.7元。协议签订后,原告要求被告提供样品,被告提供了JCT-095、097、061的样品,但未提供所有货物,也没有提供JCT-096的样衣,导致未将货物送至上海浦东指定仓库,原告的客户无法进行验货,2017年8月31日是最后的交货时间,因为原告是贸易商,与美国客户签订的外贸合同最后交货日期即为2017年8月30日,所以原告已经为被告的迟延交货向美国公司承担了部分违约责任,可到目前为止,被告仍没有按约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向原告交付任何货物,已构成根本违约。JCT-061服装记载在信用证中,当时确实也向被告提供了样衣,但在加工协议中漏记了。对于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要求补发短毛绒,是原来需要的材料已经发齐了,生产过程中被告还需要另外的材料。吊牌和纸箱无需提供,是由被告加工好服装后直接发至原告指定的上海浦东的仓库,在仓库中对服装添加吊牌和包装。2017年8月31日后,双方就没有沟通过,之后打电话被告也一直不接,就联系不上被告了。

  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供的加工协议、出库单、送货单、银行转账凭证、买卖合同、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及当事人庭审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原、被告系加工合同关系,由原告向被告提供面辅材料,被告为原告加工成衣。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被告未按期向原告提供服装,导致原告无法及时向外商供货,且合同约定的交货截止日期距今已达一年半之久,原告以被告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主张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原告主张被告支付面料辅料、运费及制版费等成本费用合计479397.04元,该数额由原告在本案中提交的出库单、送货单、付款记录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支持。另原告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172925.7元计算方式合理,依据法律规定也应由被告予以赔偿。综上,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抗辩的权利,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杭州XX公司与被告彭XX于2017年7月10日签订的《加工协议》;

  二、被告彭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杭州XX公司损失652322.74元(包含成本合计479397.04元、可得利益损失172925.7元)。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19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57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彭XX承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支付原告杭州XX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 判 长  刘永丽

  人民陪审员  高 凯

  人民陪审员  闵飞超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刘XX


  • 2019-04-11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