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原告武汉XX公司与被告湖南XX公司合同纠纷,原、被告于2019年2月28日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废旧电池,被告作为专业生产电池得以回收。截止2021年2月6日,被告欠原告提供的废旧电池结算货款共计62740元。
裁判结果:
一、被告湖南XX公司欠原告武汉XX公司货款62740元,被告于2021年3月18日之前付清(已当即履行);
二、原告武汉XX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703元,减半收取351.5元,由原告武汉XX公司负担。
中国自古以来讲究以和为贵,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更是需要和谐妥善处理。对于甲方拖欠货款的问题,要及时的寻求律师的介入,这样可以妥善的处理问题。既能够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也不至于失去一个生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