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100万元民间借贷案件,高效调解结案

  • 债权债务
  • (2021)辽0112民初9017号
债权债务
佟新宝律师 在线
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1856
    服务人数
  • 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接受委托后快速立案,催促法院及时开庭,将证据准备的确实充分,使得被告不得不承认欠款事实的存在,当庭促成调解决

案件详情

沈 阳 市 浑 南 区 人 民 法 院民 事 调 解 书

(2021)辽 0112民初9017号

原告∶ 管XX,女,汉族,公民身份号码∶ 210****63,住沈阳市沈河区。

委托代理人∶ 佟新宝,系辽宁XX律师。

被告∶柴XX,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210****18,住沈阳市东陵区。

原告管XX与被告柴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1年 5月24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管XX及委托诉讼代理人佟新宝、被告柴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100万元,利息387500元;2、被告给付原告自2021年5月 23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00 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计算的利息;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6年10月19 日、10 月 27 日,被告分两次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100 万元,被告收到此款项后出具借条两张,双方约定年利率 15%。被告支付原告利息至 2018 年 10 月19 日,每年 15万元,本金一分未还。2019年12 月15日,原告(甲方)和被告(乙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双方确认截至目前,

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壹佰万元,利息壹拾伍万元,本息合计壹佰壹拾伍万元,乙方必须于2020 年6月10 日前偿还壹佰壹拾伍万元"。被告未按照《还款协议》约定期间偿还原告借款,自 2020 年 6 月以来,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一拖再拖至今未予偿还。截至起诉日被告尚欠借款本金 100万元及利息 387500 元,故原告起诉来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应当偿还原告欠款 100 万元,分别于 2021 年12 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 50 万元,于 2022 年 5月1日前偿 50万元;

二、若被告未按上述还款时间还款,视为全部借款到期,原告有权申请法院对全部未还款项进行强制执行,并且被告自2018年 10 月27日至全部偿还之日止,以实际尚未还款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5%计算利息。

案件受理费 17288元,减半收取 8644 元,由被告柴XX承担。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备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李 冲

法 官 助 理许XX

书 记 员 余XX






  • 2021-06-23
  • 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达成和解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佟新宝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佟新宝律师
5.0分服务:1856人执业:6年
佟新宝律师
12101201****7544 执业认证
  • 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35号宏发大厦
佟新宝律师,毕业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专业,现执业于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领域...
  • 155 6602 4367
  • 155660243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