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法院支持五十余万|储博刚律师亲办成功案例
承办律师:储博刚,安徽XX专职律师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25日,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鳊鱼洲长江大桥边箱室制作协议书》,约定原告承包鳊鱼洲边箱室制作、锚箱板单元制作,合同对吨位及制作单价均进行了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内,被告陆续结算了部分定作工费,产品于2020年12月30日完工。
2021年5月21日,原告与被告对账结算,双方确认2020年度原告组的合计定作工费为XXX.5元,经原告核对,上述定作工费中包含员工工资等被告已支付费用共计XXX元。自工程完工之日至今,除去被告已支付款项,尚欠原告XXX.5元定作费用未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不置可否,遂决定诉至法院。
代理经过:原告委托安徽XX储博刚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介入本案,储博刚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了基本案情,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意见,均获得法院采纳。
案件结果: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定做费用525316.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