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代理郭X(女方,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推翻了对方全部证据,使对方当场撤诉

  • 婚姻家庭
  • (2020)冀1125民初1616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张保明律师
本案中本律师代理被告(女方),在生活中女方由于对男方的畏惧,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且对家庭财产和债务没有掌握,在男方提出多项证据要求女方承担夫妻债务的情况下,扭转不利局面,最终男方知道胜诉无望,当庭撤诉,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基本情况

刘X(男)与郭X(女)2004年结婚,婚后有一子一女,2017年开始两人感情不和,本案之前,刘X(男)曾两次起诉要求离婚,并主张子女抚养权,在本案审理期间,刘X(男)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且要求郭X(女)承担15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因双方无法达成合意,刘X(男)第三次将郭X(女)诉至法院。

二、律师点评

在本案开庭过程中,本律师代理郭X(女),通过审查刘X(男)提交的所有证据,并调查、搜集了相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以及刘X(男)存在家庭暴力的证人证言,最终当庭推翻了刘X(男)的所有主张和证据,刘X(男)当庭撤诉,依法维护了郭X(女)的合法权益。

三、意见和建议

离婚纠纷中,一般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共同债务等问题都存在较大争议,“清官难断家务事”,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搜集、整理证据,以争取最佳的处理结果。


  • 2020-09-18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被告
  • 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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