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九岁小孩放学途中遭大车碾压,本所律师通过诉讼为其争取赔偿合计140万余元

  • 交通事故
  • (2017)鄂0502民初930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宜昌交通事故律...律师
我们委托司法鉴定所对李某伤残程度、护理时限、营养时限进行了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争议较大的是关于假肢费用赔偿年限的问题,因李某年仅九岁,需终身装配假肢,我们按照宜昌市人均寿命计算假肢装配年限,对方仅同意赔偿20年,经本律师与法官充分沟通,并提供相关案例,最终法院支持按照人均寿命赔偿假肢费用。

案件详情

    委托人:李XX父亲

    代理律师:郑XX

    案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介绍】

    2016年9月21日16时35分许,被告袁某驾驶鄂E*****号中型自卸货车在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XX前路段时,将正放学回家过人行横道的九岁小孩李X碾压,造成小孩李X左小腿挤压伤,左腓骨头骨折。小孩李X因右肢受伤严重,在医院进行了左小腿截肢术。对方车辆仅仅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元商业三责险,该保险金远远不够赔偿小孩李X的损失,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李X父亲遂找到本所律师,希望本所律师通过诉讼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办案过程】

    本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李X的伤情,咨询了湖北省内具有假肢装配鉴定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经过对比,最终选择委托武汉XX公司对李X辅助器具费用进行了鉴定。同时,我们委托宜昌大公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李X伤残程度、护理时限、营养时限进行了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对辅助器具费用、伤残级别鉴定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另行委托鉴定机构对辅助器具费用、伤残级别进行了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结果基本维持了原鉴定意见。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争议较大的是关于假肢费用赔偿年限的问题,因李X年仅九岁,需终身装配假肢,我们按照宜昌市人均寿命计算假肢装配年限,对方仅同意赔偿20年,经本律师与法官充分沟通,并提供相关案例,最终法院支持按照人均寿命赔偿假肢费用。

    【法院审判】

    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赔偿原告李XX医疗费9868.81元,护理费15842.6元、营养费6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900元、残疾赔偿金293860元、辅助器具费XXX.4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交通费1000元、康复训练费4000元、住宿费3000元、财产损失500元、鉴定费3700元等合计XXX.81元。


  • 2017-10-11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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