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闪婚,男方隐瞒不育且长期家暴,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
(2022)皖0323民初988号
男女双方通过网络相识,女方是福建人,两人相恋三天闪婚,双方于2015年4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并未生育子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音,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男方多次对女方实施家暴,导致女方无法正常生活。最让女方无法忍受的是男方隐瞒不能生育的情况,为解决生育问题,女方数次接受大量激素药物做试管婴儿,但均以失败告终。女方顾X家庭完整,一再忍让,男方没有丝毫悔改。现女方无法忍受,遂向固镇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接受委托之后,代理律师全方位分析夫妻双方财产及婚姻破裂的情况,告知女方需要搜集及提交的证据。经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结合女方提交的家暴伤情照片、聊天记录、家中财务毁损照片及医院报告单,法院认为该系列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准许男女双方离婚,结束了痛苦的婚姻。